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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熊孩子”踹坏汕头电梯

    2023-10-08

    汕头电梯时,一“熊孩子”用脚猛踹电梯,导致电梯受损并停运,也引发小区业主不满。


    由于家长拒绝赔偿维修费用,物业公司于是诉至法院索赔。近日,法院受理了这起某物业公司起诉沈某侵权责任纠纷案。


    日前,某物业公司接到业主报修电话称汕头电梯发生故障。


    物业公司立即安排维修人员到现场检查,确定是外力作用导致电梯停运。


    调取监控显示,一名未成年学生乘坐汕头电梯时,用脚猛踹电梯致其损毁。


    此事也引发小区很多业主不满。该物业公司找到学生的家长,要求家长赔偿电梯维修的相关费用,但家长拒绝赔偿。


    协商无果后,该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办案法官表示,《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此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


    孩子家长对物业公司维修费用进行相应的赔偿,同时表示认识到自己孩子的错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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