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电梯安全维修保养相关内容分享:某电梯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案。
普宁电梯基本情况:2023年6月6日,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线索,依法对某小区所使用的电梯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小区监控中心查看14栋电梯轿厢监控录像,监控显示,2023年6月1日18时57分,1名维保人员进入轿厢更换维保标志,随即离开。
在此之前和之后均未再进入普宁电梯轿厢。从监控上看,维保人员未打开操纵盘上的检修箱对“轿厢检修开关、停止装置”进行保养,未测试轿厢应急照明、报警装置和对讲系统,未测量轿厢平层准确度。
普宁电梯维保记录显示:最近一次维保时间为2023年6月1日,普宁电梯维保记录上相关维保项目维保结果均打了“√”。某(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在对使用单位为某小区电梯的维护保养中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普宁电梯处理结果: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该公司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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